【技術規格】
片長:2828米
【創作背景】
在接到拍攝《天仙配》的任務之前,導演石揮從未看過黃梅戲。他最初的設想是嘗試拍攝一部神話片,完全按電影藝術規律進行拍攝,重新譜曲,并將舞蹈動作放在次要地位,“黃梅調”僅僅作為材料。
但當他觀看了嚴鳳英主演的舞臺版黃梅戲《天仙配》后,他被黃梅戲那富有地方色彩的曲調深深吸引,再加上親身感受劇場觀眾的反應,他改變思路,決定制作一部以黃梅戲為主體的電影。
【劇本改編】
劇本改編過程中,導演石揮和編劇桑弧為了使主題更鮮明,把主要矛盾集中于董永與七仙女對抗天庭上,而把他們對抗地主迫害作為副線。
為把三小時的演出濃縮成一個半小時的電影,他們將原舞臺劇的18場戲減為7場,唱詞由684句改為442句,其中多數為重新編寫。
在刪減的過程中,石揮注意保留原劇精華。并注意到觀看黃梅戲《天仙配》的現場演出時,留意觀眾在哪一部分反響熱烈,以此作為改編劇本依據。
【拍攝】
在創作初始階段,對于影片拍攝方式有兩種意見,一是如實記錄,因為拍攝任務時間緊張;二是另創一種適合電影表現的拍攝方式,滿足電影觀眾的審美訴求。
經討論,劇組達成一致意見:電影《天仙配》并非記錄黃梅戲的表演方法,亦非記錄演員動作招式;黃梅戲本身就不像京劇、昆曲那樣有固定程式,故完全可以將電影手段與黃梅戲表演結合起來,打破舞臺表演程式,用“神話歌舞故事片”的方式來進行電影化呈現。
【表演】
影片先錄唱腔,而后根據錄音開機拍戲,故導演石揮十分重視錄音中演員的表演。在錄制“路遇”一段唱詞時,嚴鳳英錄了幾次,但石揮都不滿意。他指出演員唱“我本住在蓬萊村”時表現不真實,七仙女編造了“蓬萊村”的住址,應表現得既心虛,又要讓董永感到她“理直氣壯”,所以演唱時從速度到力度都要有對比。而唱腔末兩句“只要大哥不嫌棄,我愿與你配成婚”,他要求演員既表現少女的含蓄,又要有勇敢潑辣的“野味”,從節奏快慢、聲音收放、力度松緊、音量大小都要嚴格把控。在他反復指導下,嚴鳳英一遍遍錄音,終于達到了他的要求。
【音樂】
在音樂、唱腔方面,導演石揮定下的原則是“一切服從鏡頭需要”。為此,他抽掉了舞臺音樂中“鼓板”的指揮作用,只作為打擊樂器來使用。因為在舞臺表演中,“鼓板”具有指揮樂隊與臺上演員合作以協調節奏一致的作用,而電影則無需用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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