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曉松酒駕鑒定
高曉松被帶進審訊室(圖片來源:新華網)
5月10日,有記者爆料稱高曉松5月9日晚因酒后駕車發生追尾事故,造成四車連撞,四人受傷,高曉松因涉嫌酒后駕車被警方帶走。當事人高曉松自己說“不方便接電話”,而其助手則稱“不知道”。事后,高曉松寫了7個字對媒體作出回應:“對不起!永不酒駕!”
事故現場:
5月9日晚10時50分,著名音樂人高曉松在東城區駕車與前車追尾,造成四車連撞,4人輕傷。因涉嫌酒后駕車,高曉松已被警方帶走。據目擊者稱,“他(高曉松)一下車,走路都直打晃,估計是喝多了。”
警察檢查高曉松的證件時,高曉松出示的是一份外國護照。出事后高曉松的車幾乎完好無損,擋風玻璃有猛烈撞擊后產生的蜘蛛網痕,車前蓋微微變形,車內東西基本清理干凈了。最前面的切諾基“傷勢”不重,中間的兩輛出租車后備箱和前面的保險杠均被嚴重撞變形,汽油漏一地。
最高將獲刑六個月 不會因美國國籍免責
根據警方對高曉松的血檢結果顯示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43.04mg/100ml。按目前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/100ml作為飲酒和醉酒的分屆線計算,已達醉駕標準三倍。對此該律師表示,高曉松的血檢結果超出醉駕標準太多,且事故中造成四車連撞,四人受傷,“這已經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侵害”。他說:“按照我國法律規定,此類情況最高將獲刑六個月,同時還將被處以罰金。至于罰金多少,要看更具體的調查結果。
至于擁有美國綠卡的高曉松是否會因為非中國國籍而免受處罰,該律師表明并無關系:“即便是擁有美國國籍,但在中國犯法,同樣要接受法律處罰。不會因為國籍問題免責或輕量刑,這屬于刑法適用屬地原則。”
最新酒駕處罰
2011年2月25日,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(八),對刑法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、增加,首次將醉酒駕車這種嚴重危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規定為犯罪,并于5月1日正式實施。
警方的血檢結果顯示,高曉松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43.04mg/100ml。按目前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/100ml作為飲酒和醉酒的分屆線計算,已達醉駕標準三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