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泰囧》究竟是不是《人在囧途》的續集之作?
《人在囧途》在2010年上映時也取得了不錯的票房和口碑
電影網訊 (文/范雯)3月2日,
《人在囧途》 出品方在北京某律師行舉辦媒體發布會,稱將狀告
《人再囧途之泰囧》出品方光線傳媒和導演
徐崢不正當競爭與著作權侵權。 原告及律師在會后沒有接受采訪,也沒有回應索賠問題。目前,[電影網]正在努力聯系當事人,試圖完整還原這次突如其來的訴訟。
《人再囧途之泰囧》自去年12月12日上映后,票房以一路飆升,
經過68天公映后,于2月17日正式下檔,最終票房收報于12.6億,既創下了華語片票房紀錄,同時近3890萬次的觀影,也超過了任何一部進口大片。而2010年上映的《人在囧途》當時同樣取得了非常傲人的票房——首周破千萬,總票房約5000萬人民幣,且獲得了很好的口碑。雖然與《泰囧》無法匹敵,但在當年對于一部小成本影片來說,成績也是非常優異的。
《人再囧途之泰囧》在宣傳初期一直以“《人在囧圖》續集”、“《人在囧途2》”作為其看點之一,然而,這兩部影片其實出自兩個完全沒有關聯的發行公司——華夏電影發行有限責任公司和現在賺得盆滿缽滿的光線傳媒,所謂“續集”的導演,也由香港著名導演葉偉民換為了首執導筒的徐崢。但不得不承認的是,這兩部影片的確有不少共通之處,影片《泰囧》中,除了兩位主演徐崢、王寶強的再度攜手,兩個主角的性格和身份差距所碰撞出的分歧和火花、一路上遭遇各種極具戲劇性的“囧事”和“悲劇”都與《人在囧途》的劇情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。
此次《人在囧途》一方的侵權訴訟也令很多網友不禁懷疑,是否是因為看到《泰囧》票房爆棚而眼紅,想從其中分得一杯羹。《泰囧》“侵權事件”究竟孰是孰非,還需要等待當事人來為我們一一解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