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般題材電影”是指“除了涉及民族、宗教、外交等特殊內容的影片”以外的其他類型電影
7月17日,《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》正式下發。在《規定》中,明確了21項行政審批事項被取消,7項審批職責下放到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。其中,尤為值得一提的是關于“一般題材電影劇本審查”和“書號總量調控”的取消引起了熱烈反響,不少人認為電影“寬進”、出版“寬出”將有利于影視出版繁榮。
誤讀“電影審查松綁”:寬進不等于寬出
“一般題材電影劇本審查”這一說法本身就成為熱門話題,何謂“一般題材電影”?許多網友發出疑問。對此,記者采訪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電影局有關負責人,據其介紹,“一般題材電影”是指“除了涉及民族、宗教、外交等特殊內容的影片”以外的其他類型電影,這些電影一般情況下無需審查劇本。這位負責人表示,實際上“取消一般題材電影劇本審查已經實施有三四年的時間了,之前曾有一段時間要求審查劇本,但近幾年只要求看1500字的劇本梗概,只是實施之后一直沒有正式公布。”
不過,這位負責人強調,并非所有的“一般題材電影”都不會審查劇本,如果劇本梗概中存在“主題表達模糊不清,也會要求審查劇本”。此外,對于“電影審查松綁”的報道,這位負責人表示存在一定程度地誤讀,“寬進”并不等于“寬出”,影片拍完后的成品還是要送電影局審查才能獲得發行許可。業內人士分析,“寬進”對于鼓勵藝術創作多樣性是有益的,但放寬不等于不管。如果成品無法最終通過審查,還是無法與觀眾見面。在目前商業競爭的背景下,很可能會給投資造成損失,因此加強自律自查很有可能會成為出品方、導演、編劇們“開工”前的必修課。
取消書號調控:遏制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現象
除了“一般題材電影劇本審查取消”外,另一項“取消調控書號總量”事項同樣受到關注。所謂“書號”相當于一本書的身份證明,按照目前我國的有關管理規定,書號是由出版單位向出版管理部門領取并無償使用的。為了更好地管理書號,從1994年起,當時的新聞出版總署開始實施書號總量宏觀調控政策,這一政策是為了抑制當時圖書總量的盲目增長,減少低水平重復出版,壓縮低質量平庸圖書品種,遏制“買賣書號”現象。
對于此次規定中“取消調控書號總量的職責”一項,記者采訪了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版管理司有關負責人,據其介紹,有的出版社為了節省書號,往往在多卷冊圖書上使用同一個書號,造成出版物市場的混亂;另外,出版社在書號數量不夠用的情況下,有好的選題策劃也只能推后實施,從而失去了優先占領市場的機會;在書號變成競爭成本的情況下,有些出版社為了生存或追求利潤,把有限的書號用在經濟效益高的圖書上,片面追求經濟效益,忽視社會效益,限制了學術著作的出版。如今,只要出版社有需求便可以通過網上實名申報,可隨時從網上申領書號,并實現書號、條碼、CIP等出版信息的統一。